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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宁梅毒

  长宁梅毒   梅毒属于性病的一种,此病的传染性极为强。主要的传播途径是性生活,那么除了性生活以外,诱发梅毒的病因还有哪些呢?下面由主任详细为您解答。
 
  诱发梅毒的病因是哪些?
 
  一、患者通过母体传播
 
 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,也可通过产道将梅毒传染给新生儿。胎儿宫内感染梅毒,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,可导致流产、早产、死胎,产道感染梅毒可引起新生儿梅毒。

 
  二、患者不洁的性生活
 
   长宁梅毒   这是导致感染梅毒的主要原因。临床上95%以上的梅毒患者都是通过不洁性生活而感染梅毒的。梅毒患者是传染源,早期传播性强、感染率高,通常在感染后7-60天发病。
 
  三、患者外伤感染
 
  梅毒螺旋体可经过皮肤或黏膜上的小小破裂伤口侵入体内,经过数日的潜伏期后,病菌繁殖到足够的数目便开始发病。因此,要谨慎对待破裂的伤口。
 
  四、患者自身免疫力低下
   长宁梅毒   除了通过性接触传播外,在患者免疫力低下时,非性接触也会传染梅毒,包括接触梅毒患者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用具,如沾有分泌物的毛巾、脚布脚盆、衣被,甚至于厕所的马桶圈等,均可传染。
 
  梅毒是性传播疾病中一种常见的疾病,不仅会让男人觉得不行,自尊受到严重的打击,而且由于男性朋友的病还会感染给女方,双方难以进行深入的交流,长久以往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,极有可能导致家庭破裂。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梅毒的知识。
 
  梅毒是怎样一种疾病?
  拉萨恒大医院主任介绍,梅毒是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之一,梅毒并不是临床不治之症,只要经过系统规范的诊治,是可以及早治愈的。如果治疗方法不当,容易引起复发
 
   长宁梅毒  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,病程较长,症状时隐时现。梅毒患者初期没有明显感觉,病毒侵入等部位出现红斑、丘疹、破溃,不久,这些症状会自然“自愈”。但梅毒螺旋体仍在继续繁殖,一旦受到感染,2-4个月后病原体大量经血液传播到全身而出现二期梅毒,经过一定的控制后,症状可以恢复。但此时体内仍存在很多未杀死的螺旋体,若再次受到感染,就会引起三期梅毒。
 
  三期梅毒损伤不仅仅局限于皮肤和粘膜,也可侵犯任何内脏器官和组织。若长期没有有效的治疗,严重的会危及生命。由此可见,梅毒治疗的效果不明显,长期潜伏于人体内的螺旋体可以被感染而复发。比如说,在二期隐性梅毒阶段,一旦受到感染,便易使梅毒复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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